为贯彻落实《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对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对象实行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补贴政策的通知》(皖政〔2023〕72号)、《关于印发对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对象实行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补贴实施细则的通知》(皖人社发〔2023〕18号)和《滁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对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对象实行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补贴政策的通知》(滁政〔2023〕52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我局草拟《天长市对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对象实行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补贴的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如有意见,请于2024年4月12日前,通过电话或电子邮件方式反馈至天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联系人:殷云楼
联系电话:0550-7773180
电子邮箱:yiny1999@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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